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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放开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准入由省级政府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3  来源:废品网  作者:静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9月12日。该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9月12日。该条例旨在规范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由有关部门监管的典当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不适用该条例。


  8月12日,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9月12日。


  该条例旨在规范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由有关部门监管的典当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不适用该条例。


  中部地区一位地方金融办负责人表示,民间金融创新形式不断,央行通过将目前已有明确监管部门的民间金融主要形式排除,对小贷公司以及其他新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划定监管框架。


  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该《征求意见稿》亮点之一在于明确了非存款类放贷业务许可制度。央行等监管机构只是定规则,具体的准入还是由省级政府管,一般是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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