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行发布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指导意见、最高法为民间借贷划红线之后,国务院近日又下发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指出,旨在规范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而由有关部门监管的典当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不适用该条例。
P2P又摊大事
在业内人士看来,最高法既然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那么民间借贷不止,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也算是正视了这种需求。
羊城晚报记者查询《意见稿》发现,其规定的500万到1000万的注册资本金门槛跟小贷公司相比,已降低很多。以往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最少3000万起步,而实际上,广州小贷注册资本多在2亿元。
《意见稿》还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业务经营规则作了规定,包括:主要运用自有资金从事放贷业务,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股东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从事放贷业务,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确定非存款类放贷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上限。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小贷公司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
业内公司仍在观望
“除了存款之外的融资渠道一次性给足了,这对行业是非常利好的”,广州e贷总裁方颂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以往相比,现在非银放贷机构的融资渠道是大大增加了。
与不少业内人士一样,方颂认为,对于非银放贷机构的一些规范性措施出台后,会促使P2P行业去拿执照。“由于小贷公司的牌照门槛太高,一般的P2P很难达到要求”,方颂认为,《意见稿》出台后,门槛降低,会使一些P2P平台争取去拿小贷公司的牌照。他认为,如果借着非银放贷机构的身份,“可能会突破一些做法,是P2P发展的一条路径”。
不过,昨日,羊城晚报记者询问广州几家P2P平台,对于是否会拿牌,大家普遍表示,近期多个文件密集出台,行业仍观望。(记者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