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8月26日电(记者周相吉)在四川农村,一种非金融性质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出现,专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记者26日从四川省委农工委获悉,这种填补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服务空间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将依据一定条件在该省进行推广试点。
据了解,四川此前启动了首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6月,该省8家试点合作社共发放贷款442笔,4237万元,贷款余额2987万元。四川省委农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融资成本低、效率高,社员只需凭社员证,依据信用评级,即可当日办理完贷款手续。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满足了农村多样化融资需求,填补了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服务空间。
日前,四川省委农工委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发正式文件,拟在四川全省选取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作为发起社,继续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四川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说,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以发起方式成立。发起社须为市级以上示范社,发起人为10个以上符合规定的社员,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改革试点实行属地管理,以合作社为基础,不对外,实行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