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危险货物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水运规则”的贯彻执行,九十年代中期成立了关于国内危险货物包装认定制度,并先后认定了九家质检机构,例如兰州质检局,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等。
由中国包装联合会运输包装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危险货物交通运输与包装研讨会”得到了危险货物全产业链多个环节企业的积极参与,相关国内行政管理部门、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国际研究机构给予高度关注。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立足现状,是在1996年交通部10号令《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基础之上修改制定的。《规定》涉及到技术性内容多引用了国际海运规则。《规定》中的各个章节都有涉及包装,其中第四章主要提出对包装的要求,主要内容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和船舶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以一个全过程、系统化的规定,秉承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无缝链接地监管。
当前我国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编号已与联合国编号实现统一,包装标签在国内国外水路运输中可保证畅通使用。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基层人员应接受专业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来降低企业罚款,帮助、促进企业的运输包装水平达到规定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