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其方便快捷的属性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但是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铅蓄电池的使用量也成几何倍数的增加,回收废旧电瓶再利用问题成为了一大难题。据业内人士分析,每组电池使用年限为1至2年,翻新电池一般只能使用两三个月,这就意味着我国每年要产生数以万计以上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如果这些废旧电池抛弃后不进行妥善的回收处理,不仅会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他们其中含有的剧毒重金属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回收废旧电瓶的废旧电池处置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环保问题必须加快治理。
电动自行车用的电池是普通铅酸电池,其寿命一般仅为一至两年,而南宁市共有130万辆电动自行车,每年产生至少65万个报废电瓶,一组电瓶中有4块电池,即每年有260万个废铅酸电池产生。此外,一块48伏的电池内有80毫升酸液,即一组废旧电池将产生320毫升酸液。铅酸蓄电池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蔽性大等特点,处理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公布的49大类危险废品之中,铅酸蓄电池榜上有名。私自进行翻新或者拆解,只要有废液流出,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损害。按照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充电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和使用充电电池产品的制造商承担废旧充电电池的回收责任”。也就是主要以原厂家回收为主。而进行回收处理的厂家,必须具备有环保部门核定的相应资质。环保部门对于回收废旧电瓶的监管,也仅限于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
据了解,在一家回收废旧电瓶店内,店内老板把电动车使用过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分为两大类进行处理,一类是利用价值高的电池可以直接卖给商贩们;第二类是直接把一些损坏的电池直接拆开,提取其中有用的成分,再把里面的酸液随便的倒进下水道。可想而知,如果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其腐烂渗出的重金属会造成江、河、湖、海等水体的污染,危及水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废酸等电解质溶液会污染土地,可使土地酸化和盐碱化,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另外,因为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一家职能部门管理,该政策只具有导向作用,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再加上回收成本高、回收渠道没有打通、公众环保意识薄弱及一部分电动车厂家和商家是只管卖不管收,这些都导致电动车废旧电瓶回收工作无力覆盖更多区域,最终造成了目前废品收购站和电动车维修店大量、随意收购废旧电瓶的“散打”现状。为此,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虽然,在回收废旧电瓶策略上面,国家在2012年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2014年出台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废旧电池回收和利用方向,至于处理工艺还处在鼓励企业自主研发阶段。国家应该制定更细致更严格的法律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大固废回收市场的查处,不断加大政府扶持,回收铅酸电池属于环保行为,必要时政府应该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