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7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