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按照方案要求,到2017年2月底,我市需要完成83个乡镇垃圾处理中心建设、11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的改造升级,并且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要达到“5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机制。
日前,记者从全市2016年“美丽河池”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果,今年3月下旬,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从2016年至2017年用两年时间在全区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基本实现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县(市、区)乡镇、村分别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农村保洁管理机制;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