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顶起“龙腰”责任
今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会议提出,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环境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并强调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有熟悉纲要制定情况的学者认为,这意味着长江经济带建设将进入加速期,同时中国将通过长江经济带的探索,走出一条协调“发展”和“保护”的新路子。
当前,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建设面临着生态环境状况问题、黄金水道综合优势未能充分发挥、产业转型升级任务重大、绿色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用科学规划引领发展。”
编制"1+5+N"规划体系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规划编制原则将坚持“国家战略、湖北实施”,进一步把国家规划湖北化、具体化、项目化。
会议在充分吸收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生态长江、涵养文化长江、繁荣经济长江”思路和“大力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现代产业走廊”等要求,编制“1+5+N”规划体系,包括1个总体规划、5个专项规划和N个修订衔接的既有专业规划。
“1”即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5”即5个专项规划,分别是省环保厅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专项规划》、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省住建厅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省委宣传部牵头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文化建设专项规划》。“N”即按照新要求,对既有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包括省经信委编制的《中国制造2015湖北行动纲要》、省环保厅编制的《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省水利厅编制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省农业厅编制的《湖北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省林业厅编制的《湖北省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湖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总体规划》、省文化厅编制的《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等多个现有规划。
沿江不再布局重污染项目
规划编制过程中,创新运用“逆规划”思维,强化生态环保硬约束,建立负面清单模式,严格约束指标、环境准入标准和环境总量、资源承载能力控制,为未来长远可持续发展留足绿色空间。
如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专项规划中,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沿江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区域和产业,确保岸线留白、植绿,岸线后方尽量规划布置绿色空间;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中,通过科学布局,减少对生态用地的占用;现代产业走廊建设专项规划中,体现产业集中发展、高效发展,同时原则上沿江不再新布局石化、造纸等重污染项目;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中,体现沿江依水布局,但不能沿江连绵一体、一字布开,而要形成组团式、纵深式的城镇布局等。
“这个规划体系彰显湖北绿色发展的特别责任和担当,把湖北省已有的一些绿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推广,把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要求予以充分体现。”湖北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
开放社会公众建言献策平台
据了解,此次规划编制工作提倡开放透明,集思广益。坚持“开门”编规划,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参与渠道,汇集各界智慧,凝聚发展共识,让规划编制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动员、营造氛围的过程,成为加强对事关全省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找准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调整发展思路、倒逼发展转型、推进绿色发展的过程。
通过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活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论坛、专家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使规划更加体现民意、贴近民生,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共享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并计划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方式,开展“绿色长江,你我共享”社会公众建言献策活动。
这个规划体系彰显湖北绿色发展的特别责任和担当,把湖北省已有的一些绿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推广,把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要求予以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