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多所高校环境法学专家联合发布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参与评估的学者中,不乏新《环保法》立法修法工作的“参与者”。这样一份民间报告,给新环保法的实施情况打了多少分?
曾参与新《环境保护法》立法修法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王灿发介绍,此次发布的评估报告,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六所高校开展第三方评估后完成的。
报告认为,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初步恢复环保法治秩序。尤其是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增措施严格执行,治愈了环保执法机构多年来“有令难行”的痼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介绍称,2015年,全国一共实施4191件查封扣押,停产限产一共3106件,这两个措施是环保部门可以自己去执行推动的,改变了以往环保执法没有威慑力的情况,从案件数量上来说是比较多的。呼吁在新环保法实施中,有更多的部门联动和配合。
环保领域去年开始的“督查风暴”同样受到肯定,配合区域限批等手段,对于控制严重违法排污、盲目上马“污染项目”等问题,有一定的遏制作用。王灿发介绍称,新环保法实施后,一个省一年就有1、200起环境刑事案件被转到法院检察院,有一批严重违法犯罪的环境污染破坏者受到了处罚。严格执法,督政问责,很明显在我国转型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公开等重点环境管理制度也在新环保法实施过程中得以强化。以河北为例,2016年之前,河北省11个地级市除了张家口、邯郸外,其他9市都没有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而在近日,河北保定已在环保局官网公布了2015年和2016年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分别包含132家和186家企业,并列出了主要的污染物。环保部也在几天前发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超排企业“黑名单”,今后,按季度发布超标排放企业“黑名单”也将成为环保部的“规定动作”。
看到成绩的同时,报告也提出,新《环保法》确定的“保护优先”原则在一些地方仍然停留在纸面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王灿发提出,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导致某些地方放松监管。
事实上,在昨天环保部通报的对河南新乡的督查情况中提到,新乡全市散烧煤缺乏基本管控措施,地下水质和水污染管控部门职责不清,秸秆、垃圾禁烧等工作则是多个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这些都说明,基层政府尚未明显感受到环保压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则难以管控。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吕忠梅坦言,如果要给新《环保法》试试效果打分,肯定是合格的,但努力空间仍然不小。
王灿发说:“我自己给了一个评价,新环保法实施是合格的,及格了!但我们远不要高估它的成绩。因为实施仅一年多,要把制度的实施目的都达到是不可能的。再一个,法律也是有原则的,相当多的制度配合都还没有跟上,有一些环保治理制度的实施困难重重。
此次的报告也提出,一些配套法规出台迟缓,确实“拖了后腿”。王灿发举例称,比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执行得不好,就是因为没有规定具体程序和方法来颁发许可证,所以这个制度一年多都没有什么进展。
吕忠梅表示,必须看到,一些环境治理制度目前还缺乏可有效实施的“土壤”,比如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和损害赔偿制度,就需要多方摸查污染底数,并对人体影响因素进行有效分析,这些工作目前在不断推进,将给完善上述制度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材料。
吕忠梅指出,重金属污染对人体影响的调查从去年开始,到今年已经全面铺开。在全国范围,目的是调查环境部分和对人体健康风险方面的影响,调查的基础型数据对于今后相关制度的实施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报告提出,目前与新《环保法》不相适应的《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必须尽快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缺位法律法规………也需要尽快出台;王灿发认为,将目前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落实,扩大,并固化为系统化的环境治理制度,将是一段时间环境法治的重点。
在王灿发看来,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需要扩大,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需要拓宽,不同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必须改善。此外,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督的能力建设将是今后很重要的一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