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市通过立法、编制专项规划、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示范区镇、以及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使汕头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2015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三方的评估中,汕头市在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中排名第3名。但目前,汕头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仍存在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建设和运营资金投入不足、设施运营管理不到位、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不够完善等问题。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列为全省十大重点民生工程之一,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也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作为本届人大的重点督办事项。至去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省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安排了两次专题询问省政府。今年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大代表对各地进行交叉检查,7月份将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会议要求,要落实责任,加快潮阳、潮南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全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运营经费,引导农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力开创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新局面,改善汕头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