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5日的中国城市可持续财政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财税体制改革正迎来千载难逢的契机。
高培勇说,当前经济减速,财政收入增速持续下滑,财政支出逆势增长,中国进入财政困难时期。越是财政困难,推动财政改革的动力就越大。
他分析,近年来财政收入增速持续下滑,2011年财政收入增速为24.8%,而去年增长速度是8.4%,按同口径校正后的增长速度是5.9%。如果再扣除掉特殊性收入增长措施带来的影响,连5.9%都维持不住。
同时,财政支出却逆势增长,2015年财政支出比上年增长15.8%,同口径增长13.17%。财政收入累计值与财政支出累计值之比达到了1.15,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高培勇认为,虽然财政收支矛盾凸显,但另一方面,科学的财税体制改革正步入快车道。“在公平正义、公开透明旗帜下,新预算法开始实施,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金收支进预算等,极大地压缩了非规范性收支活动空间。”高培勇说。
研讨会上,高培勇提出了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战略选择,即彻底改变二元体制格局,加快财政体制机制转型,逐步增加直接税比重。
二元的社会经济体制下,在中国的公共服务层面,农民和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诸多方面不能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由于二元财政体制的作用,会因城市和农村居民身份的差异而制定不同的标准。基层政府和普通市民往往看到的只是农民工分享当地的公共服务,而看不到农民工对于当地税收收入的贡献。农民工进城被认为是分享、挤占市民应得的公共服务资源。
高培勇指出,农民和农民工的财政收入贡献与其享受的公共服务直接存在“制度阻隔”,城镇居民同农民工及其家属在享有公共服务特别是具有“拥挤性”性质的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矛盾。
此外,财政体制机制的转型势在必行。高培勇认为,要从国有制财政转向多种所有制财政,从城市财政体制转向城乡一体化财政体制,从生产建设财政体制转向公共服务财政体制。财政覆盖范围不应以所有制为界,应全面覆盖,也不应以城乡为界,应一视同仁。财政支出不应像过去那样专注于生产建设领域,应面向整个公共服务。
在税收方面,目前,我国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体,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间接税比例达70%左右。高培勇指出,优化税制结构,需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间接税不利于收入分配的调节,具有累退性质的间接税比例越高,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就越微弱,从而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相关要求与理念相抵触。
“营改增牵引了财税体制改革。”高培勇认为,全面推开营改增为财税体制改革带来新的契机。高培勇表示,营改增之后,减税规模将达到5000多亿,如果往前再走一步到9000亿至1万亿的话,留给政府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能长期靠增加赤字的办法来维持改革,而是要提高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发国债等办法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