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非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货试点地区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等多个文件进入内部征求意见环节,多个全国性以及区域电力交易中心接连成立。这些行动表明,延宕10多年后,新一轮电改的推进速度在加快。
发改委、能源局在《复函》中要求广西,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并做好与南方区域市场的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复函》提出了广西电力改革试点要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节能减排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