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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  菜梗菜叶、茶叶渣等可腐烂垃圾放入绿色垃圾桶,玻璃瓶、塑料袋等不可腐烂垃圾放入黄色垃圾桶近日,海盐县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
   菜梗菜叶、茶叶渣等可腐烂垃圾放入绿色垃圾桶,玻璃瓶、塑料袋等不可腐烂垃圾放入黄色垃圾桶……近日,海盐县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确定在19个行政村率先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着力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海盐样板”,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

 


  农村生活垃圾急剧增加


 


  自2011年“清洁家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海盐县把单一的“户集、村收、镇转、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深化为“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然而,这一模式如今遇到了瓶颈。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海盐县每年农村生活垃圾为10万吨左右,并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现有垃圾填埋场容量已近饱和,今后海盐县的农村生活垃圾该去向何处?


 


  “从前期调查情况来看,农村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约占一半,其实餐厨垃圾稍加处理便可变废为宝,成为肥料还田,由此海盐县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海盐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在19个行政村启动试点

 

 

 

  根据申报情况,海盐县确定了19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预计8月底前有6个试点村率先投入试运行。

 

 

 

  19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分别是:武原街道的金星村、君原村、首荡村;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的刘庄村、八团村;元通街道的新兴社区;秦山街道的丰山村、永兴村;沈荡镇的横泾村;百步镇的百联村、得胜村;于城镇的江渭村、何家村;澉浦镇的茶院村、澉东村、六忠村;通元镇的丰义村、滕泾村、雪水港村。

 

 

 

  源头分类建设三大系统

 

 海盐县设立了通俗易懂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把生活垃圾分成“可堆肥”和“不可堆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会议,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农村居民充分了解并接受配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试点过程中,各试点村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收集系统,以户为单元配备分类收集筒,将生活垃圾按“可堆肥”垃圾和“不可堆肥”垃圾两大类进行分类,其中“可堆肥”垃圾桶为绿色,“不可堆肥”垃圾桶为黄色。


 


  在源头分类的基础上,各试点村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中端转运系统和后端处置系统。其中中端运输系统是在现有农村“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基础上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末端处置系统则由各试点村因村制宜自行选择合适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方式。


 


  “可堆肥”垃圾能变废为宝


 


  生活垃圾中,“可堆肥”垃圾被重新定义成为可再生资源,处置方式有快速发酵技术和自然发酵技术两种。
 

 试点村如采用快速发酵技术,“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剩饭剩菜、骨骼内脏、菜梗菜叶、茶叶渣、果皮果壳、水果残余、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采用该技术的试点村需配备快速发酵设备,并建设相应的配套建筑、接通污水管网。

 

 

 

  试点村如采用自然发酵技术,“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菜梗菜叶、茶叶渣、果皮果壳、水果残余、残枝落叶等,剩饭剩菜、骨骼内脏等则为“不可堆肥”垃圾。采用该技术的试点村需建一处阳光房,把“可堆肥”垃圾倒入阳光房中,“不可堆肥”垃圾仍按“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处置途径进行外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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