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近日笔者在南雄某乡镇道路看到,有的村民将大量的生活垃圾倒入政府放置的垃圾桶后并点燃。燃烧生活垃圾产生的浓烟非常刺鼻,既污染了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引起过往群众的不满;有的乡镇垃圾中转站成摆设,中转站前长满杂草,根本没有使用的痕迹。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如定时或不定时巡查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通报巡查结果,防止在乡镇的企事业单位将不是生活垃圾的污染物倒入生活垃圾桶内,或在生活垃圾桶旁边焚烧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同时,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这些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