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农村生活垃圾每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然而阁老山填埋场已处于临时封场状态,其处理垃圾的能力相当有限,只有通过垃圾分类及对垃圾处理渠道进行分流,才能减少垃圾焚烧或者填埋量,从而减轻垃圾处理压力。据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初步统计,以2015年全县农村10万吨垃圾量计算,如减量25%,就可以减少2.5万吨的处理量。
目前,海盐农村“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模式已全面覆盖,为全县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提供支撑。海盐县有关人员说:“由于城市垃圾成分与农村不同,厨余垃圾比较多,餐厨垃圾的处理技术相对比较复杂,同时垃圾需要居民自行投放,因此在农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更具操作性和推广性。”
据介绍,农村生活垃圾中相当部分属于可堆肥垃圾,这部分垃圾来自于土地,也可以消化于土地,形成生态的自我循环。开展农村垃圾分类,不但可以减少垃圾量,还可以通过有机垃圾堆肥制造有机肥,再用于土地,从而起到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土壤土质等作用。另外,开展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垃圾中有机垃圾的成分,提高垃圾的焚烧热值,使垃圾充分燃烧,提高垃圾焚烧废气排放指标,改善垃圾焚烧对环境带来的污染,推动蓝色焚烧。
海盐县在19个试点村推行的“可堆肥”垃圾资源化处置方式有快速发酵技术和自然发酵技术两种。“前期,海盐县对两种方式进行了调研和论证,两种方式都能够有效解决有机垃圾堆肥问题。6月15日前,各镇(街道)将确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可堆肥垃圾处置模式,并制定详细的试点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关人员表示。
根据海盐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安排,7月底前,各镇(街道)将制定好设施购置、堆肥设施建设等计划;完善好村级垃圾分类的一系列制度;发放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桶,确保设施设备配套到位;深入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做到家家户户都知晓、参与。8月15日前,采用就地堆肥模式的试点村将正式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采用阳光房模式或机械堆肥模式的试点村将启动堆肥设施建设,在设施建设完成后正式启动分类处置工作。
海盐县有关人员表示,在试点基础上,海盐县将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县面上推广,全力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工程”,助推“三优”海盐建设,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