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称,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发行11西钢债,根据《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条款,11西钢债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西钢债进行了回售申报登记。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6年5月5日提供的数据,总额为10亿元的11西钢债的回售数量为988万张,回售金额为9.88亿元(不含 利息),剩余托管量为1234万元。故在2016年6月15日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需发放回售资金98766万元。
据悉,西宁特钢两项大额度债务的偿付风险得以实现化解,是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下进行的,经青海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由青海国投公司给予全力帮助,在资金衔接上给予鼎力支持,圆满解决了债券本息的偿付。
消息人士称,此次风险问题的化解,彰显了青海省委、省政府对西宁特钢的重视和支持,这是西宁特钢克服当前困难、实现突破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西宁特钢迎接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