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渤海钢铁的境外债券交易机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渤海钢铁管理层为减轻自身压力,希望将“债权人账户上必须始终保有一期利息金额”的条款删除,但目前只是口头提出,尚未正式发布相关提案让债权人投票表决,故暂未达成任何新的约定。
“如果正式提出,企业应向债权人支付修订费”,该机构人士称,出于保障自身权益、控制违约风险的考虑,债权人通过上述提议的可能性不大。
渤钢集团在拆分前,先后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6月在香港发行两笔境外债券,分别为15亿元离岸人民币(汇率与在岸人民币相当)和1亿美元(约合6.58亿元人民币),均为三年期,年利率分别为6.4%和5.5%。渤钢集团于今年4月底一拆为五后,这两笔境外债务落在了渤海钢铁账上。
根据“点心债”(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相关规定,债权人账户上必须始终保有一期利息金额。由于一年付息两次,上述15亿离岸人民币债务中,一期利息为4800万元离岸人民币。
界面新闻6月7日曾报道,渤海钢铁原本应在今年5月16日前将下一期利息转入债权人账户,因逾期未缴纳相应款项,已构成潜在违约。债权托管人美国纽约银行梅隆公司香港分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Hong Kong Branch)于5月25日向渤海钢铁及其债券持有人发出的公开信,予以警示。
根据债券发行协定,从逾期未缴纳利息的第二日起,渤海钢铁有一个月的豁免期,若在此期间足额缴付相应款项,不构成违约,反之视为正式违约。迄今为止,中国尚无国企境外债券违约案例。
渤海钢铁的违约压力更在于,该笔债券的发行书中明确规定,若出现逾期未付息,经由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并获得持有人会议通过后,即可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应付利息以及本金,而无需等到三年期满。
渤海钢铁曾是一家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是老工业基地天津的产业支柱。2010年,由天津钢管集团、天津钢铁集团、天津天铁冶金集团和天津冶金集团等四家国有钢铁企业联合组建而成。因今年3月突然被爆出负债近2000亿元的消息,兼并重组不足六年的渤海钢铁一分为五,均由天津市国资委直管。
拆分后的渤海钢铁,旗下职能业务主要包括资金结算、国际贸易、资本运营,以及物贸电子商务等。这家位于天津著名景区“五大道”小洋楼中、失去钢铁主业的“钢铁集团”,将如何偿还包括逾20亿元境外债务在内的巨额债务,至今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