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80%
一台推土机将分拣好的建筑垃圾推
到喂料机中,喂料机上面有滤网,大块的石头被隔离在上面送入破碎机中。经过分类处理后建筑垃圾通过履带被送往振动筛,履带上方固定有一块吸铁石,垃圾中的铁丝、螺丝等全部被清理出来。进入振动筛后,细沙通过下面的一条履带送出,石子则被送往上面一层的履带,冲洗之后就是可替代石子等天然建筑材料的细骨料。这是在青岛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看到的场景。
这家公司的所在地曾是青岛市的一个建筑垃圾填埋场。如今每年可处理建筑垃圾300万吨,目前青岛市共有10多家家公司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
邯郸多元化处置建筑垃圾
邯郸市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以法律和制度为原则,以科学手段和源头管理为先导,采用政府搭台、民企唱戏的方式强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更好地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经过摸索实践,创出一套多元化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实施管理源头化、措施制度化、市场准入化、车辆密闭化、监管科技化、处置资源化、服务人性化等管理措施,将拆迁类建筑垃圾经过破碎、筛选、配比、压制、养护等工序,生产出环保型免烧墙体材料,不仅弥补了国内空白,而且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武汉开建首个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基地
2016年初,武汉市首家建筑废料循环再利用生产厂家——武汉车都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开工建设,致力于全市建筑垃圾等废料的循环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该项目首期将引进两条全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生产路沿石、行道砖、砂加气块、板材,以及各类透水砖、劈裂砖等市政建筑材料,为该区及全市道路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提供产品,预计年生产能力可满足100万平方米行道砖、300公里路沿石等的建设需求。
日本立法实现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就着手建筑垃圾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以促进建筑垃圾的转化和利用。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1991年,日本政府又推出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量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早在1988年,东京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就达到了56%。在日本很多地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已达100%。
美国从源头上减量
美国政府1980年制定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该法规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自觉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美国每年有1亿吨废弃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设,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再利用,再生骨料占美国建筑骨料使用总量的5%。
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100%的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
韩国立法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韩国政府2003年制定了《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明确了政府、排放者和建筑垃圾处理商的义务和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资本、规模、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规定了建设工程义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明确了未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将受到哪些处罚。据了解,目前韩国已有建筑垃圾处理企业373家。
荷兰有效分类建筑垃圾
在荷兰,目前已有70%的建筑垃圾可以被循环再利用,但是荷兰政府希望将这一比例增加到90%。因此,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建立限制建筑垃圾的倾倒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荷兰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的重要副产品是筛砂。由于砂很容易被污染,其再利用是有限制的。针对于此,荷兰采用了砂再循环网络,由拣分公司负责有效筛砂,即依照其污染水平进行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