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纸制浆生产现场环境监察
1.1 脱墨废纸制浆生产现场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内容主要是企业的关键生产工艺,包括脱墨、漂白工序。通过对这些关键工序的监察,以定性辨别企业的生产工艺先进程度,从而可以初步判断企业污染物的产生负荷情况,为辨别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能够将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处理达标提供依据。
1.1.1 脱墨工序
脱墨分为洗涤法脱墨和浮选法脱墨。洗涤脱墨法多用于小纸厂或卫生纸厂,污染负荷较大,废水成分复杂,应当重点检查。现场观察企业是否有气浮塔等相关设备。
1.1.2 漂白工序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次氯酸盐。通过检查企业化学品购买清单、储罐的存放,核实企业是否使用次氯酸盐。
1.1.3 浓缩工序
浓缩段排放废水应逆流使用,否则应重点关注单位产品排水量指标达标情况。若废水循环使用率过高(清水用量<10t/t浆),应重点关注总排口COD指标达标情况。
1.1.4 除渣工序
除渣器排渣要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主要是查看各类型除渣器排放废渣的去向,是否有相关记录,是否有专用储存设施。
1.2 非脱墨废纸制浆生产现场环境监察
非脱墨废纸制浆企业生产现场的漂白、浓缩、除渣、单位产品取水量的监察要点与脱墨废纸制浆企业相同。该类企业与脱墨废纸制浆企业相比,具有污染负荷低、耗水量低、无脱墨污泥产生的特点。除脱墨废纸制浆已有监察要点外,非脱墨废纸生产现场监察要点主要是现场查看企业生产纸品是否发脆或有异味,循环水是否发臭,如有则表明废水难以继续循环使用,应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对废水“零排放”企业,应重点关注废水循环利用情况。
2 废纸制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察
2.1 废纸制浆污水处理现场环境监察
2.1.1 废纸制浆污水处理工艺
脱墨废水污染负荷高(CODCr1600 ~6000mg/L,BOD500~900mg/L,SS800~2800m g/L),应重点检查污水处理站是否具备化学氧化、气浮、混凝沉淀等三级处理装置,否则总排口 CODCr、BOD、SS三项指标难以达标。 若脱墨废纸制浆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大于90%,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配备厌氧+三级处理。
检查各车间排放口排水总量与污水处理站进水量是否一致。可通过水泵参数大致估计排放水流速,结合水泵运行时间进行水量估算,再与进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进行比较;也可通过水费缴纳记录获得取水量数据,再排除热电站锅炉补水、生活用水等,与污水处理站排水量进行比较,若水量出入较大,则存在偷排的可能。
2.1.2 废纸制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
废纸制浆废水处理工艺多使用IC厌氧反应器+好氧后处理,应重点检IC厌氧反应器的以下指标:预酸化池的酸化度在30%~50%之间;温度在30~40℃之间;pH值在6.0~8.5之间;进入厌氧反应器的SS浓度要求小于100mg/L。对于非脱墨废纸制浆废水,定期对企业循环水中盐分加强监测,掌握水质变化,评价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判断废水循环回用系统能否稳定运行。可以通过现场取样监测或查阅企业自行监测记录进行检查。
可通过表现状态及经验指标对比的方法判断曝气池运行状态,若生化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应重点关注出水达标情况。另外还可以检查耗电量。统计污水处理站设备台账主要设备功率、运转时间,计算运转时间内的耗电量,是否与缴纳电费一致;对比耗电量波动情况与废水负荷波动情况,若有较大的出入,则存在污水站没有进行正常运转的可能。
2.2 废纸制浆废气处理现场环境监察
2.2.1 检查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中是否故意开启烟气旁路通道直接排放。可通过烟囱处的烟气温度判断旁路是否完全关闭,原烟气温度约120℃,旁路正常关闭情况下,有换热器的烟气温度基本低于80℃,没有换热器的温度基本低于55℃。对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脱硫系统和炉内喷钙炉外活化增湿脱硫系统的,也可检查DC S系统记录的脱硫剂添加量,风机电流,烟气出口温度、流量、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浓度等参数。通过开、关旁路挡板或通标气的方法,检查各参数在不同状态下的逻辑关系,以判断脱硫设施运行效果。
2.2.2 检查脱硫、除尘效果
通过锅炉进口与出口SO2浓度、NOx浓度、烟尘浓度3个污染物参数和 对应的湿基流量(包含流速、温度、压力)3个排放参数以及换算干基用的含氧量、湿度2个参数,计算脱硫、除尘效率。一般情况下:(1)布袋除尘器及四电场以上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9%以上;(2)湿法烟气脱硫,脱硫效率约为90%;(3)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脱硫效率约为75%;(4)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脱硫效率约为75%。
2.2.3 检查脱硫剂添加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未按工艺要求使用脱硫剂,是否存在因购买量不足造成污染物SO2超标排放的问题。查阅财 务部门脱硫剂购买发票(购买量与使用量是否相符),通常燃烧1吨原煤产生16千克二氧化硫,去除1吨二氧化硫使用1.14吨脱硫剂(石灰石)。
2.3 废纸制浆固废处理现场环境监察
检查企业固废处理处置协议,现场检查固废是否专门放置,是否由专人负责;检查转运、销售、代处理合同或协议,必要时对接收单位一并检查。对自身有填埋场的,从填埋场选址、场地标准化、应急措施三方面重点检查。锅炉产生的灰渣要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
2.4 废纸制浆企业排放口现场环境监察
检查污染物排放口的数量和位置、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污去向,与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环评批复文件的一致性。
检查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联网情况,检查自动监控设施的定期比对监测及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情况;检查自动监测仪器显示的数据是否齐全、是否能显示历史数据;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还应检查标定仪器的标准气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监测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的要求。
检查排放浓度、排放量达标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现象。检查是否有偷排口或偷排暗管;是否存在将废水稀释后排放;是否将高浓度废水利用槽车或储水罐转移出厂、非法倾倒。
检查是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规定的排放口标志牌。
3 废纸制浆企业环境风险监察
3.1 环境应急设施
化学品储罐、碱罐、双氧水储罐及其相关输送管道应设有围堰或防泄漏设施。围堰高度应满足应急要求;围堰出口至事故应急池间的管道应保持畅通。
车间内部化学品储罐及漂白设备旁应设置应急处理水池及喷淋设备,用于初步处理事故受伤人员。
厂区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并满足当地暴雨强度要求。
3.2 环境应急预案
应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具备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是否按照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与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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