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实行前置管理,从源头上制止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在施工、拆迁工地开始施工时就介入管理,向施工单位下发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其将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处置方案报送至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按照工地的基本情况、工程进度等对工地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资料档案。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中标企业运输进行24小时监督管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到指定的消纳场区内进行处置。要求中标运输企业必须使用密闭车辆,且证照齐全,一车一证,贴有统一中标企业的车辆标识。运输过程中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交管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要将建筑垃圾统一倾倒到指定场区内,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夜间等特殊时段的监管力度。通过监控、现场执法等手段,依法查处无证偷运、乱倾乱倒、抛洒滴漏、带泥上路、未实施密闭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追查其源头,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截至目前,共发现偷倒、乱倒建筑废土16处。对偷倒、乱倒的无主建筑垃圾,由东河区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两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共倾倒无主建筑垃圾废土约21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