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粗钢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钢铁企业达21家,这21家钢厂粗 钢总产量为 41063万吨,占重点钢铁企业产量比重约64.8%,占全国产量比重约51.1%。其中,粗钢产量超过3000万吨的企业有四家,产量占重点企业比重为 23.3%,占全国产量比重仅有18.5%;产量2000万-3000万吨企业有三家,产量占比为11.9%;产量1000万-2000万吨企业有14 家,产量占比为29.2%;产量500万-1000万吨企业有12家,产量占比为15.0%;剩余企业均为产量小于500万吨的企业,产量占比为 20.5%。从2015年情况看,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进一步下滑。其中,粗钢产量排名前四家的企业合计产量占全国比重为18.5%,较2014年下降 0.1个百分点;排名前十家企业合计产量占全国比重为34.2%,较2014年下降0.8个百分点。而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钢铁强国产业集中度都在 50%左右。
因此,这次化解过剩产能,要大力推进实施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抓钢铁工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钢铁工业集中度。争取在“十三五”期间,解决目前钢铁工业“大而全、小而全”,装备雷同、品种结构同质化的问题,形成钢铁品种专业化分工生产,市场竞争秩序良好的局面。
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是一项非常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我国钢铁企业实现了资本多元化,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诉求不同,尤其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每年还有6亿-7亿吨的钢消费需求,加之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品种质量需求档次多元化,因此化解过剩产能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我认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不只单单是要通过技术装备、环保排放等严格的标准,淘汰落后设备、 生产线和企业,来化解过剩产能,做产能的“减法”,而更多的是要通过工艺技术的研发、生产装备的改造与提升,从供给侧加强钢铁生产企业的环保和品种质量的 提升,做钢铁工业发展的“加法”,这才是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和目的。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不能只是为减量而化解,要通过化解落后产能,提升钢铁工业高档次品种的供给能力和发展能力,推进钢铁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国钢铁强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