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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最高罚1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8  浏览次数:46
核心提示:  今起,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渣土管
   今起,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所获悉,为了打击无证营运、私拉乱倒、扬尘污染的渣土运输单位,乌鲁木齐市重拳打击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黑工地”、“黑公司”,确保清运建筑垃圾的公司有标准、清运车辆不违规、建筑垃圾不乱倒等。
 
  16日零时,在水磨沟区观园路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后方工地,8辆拉运建筑垃圾的车辆被执法车堵在工地。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车辆没有办理清运登记证,该工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执法人员联系了建设单位,明确第一主体是建设方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称,会和承包单位一起接受调查。该案件已移交市行政执法支队处理。
 
  “检查中如果没有办理清运登记证的车辆将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未办理核准证的施工方最高处以10万元处罚。”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所主任吴新林说。
 
  自7月1日起,全市共检查施工工地51处,发现违规工地12处,其中4处工地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检查清运车辆310余辆,发现违规清运车辆80辆,7辆未办理清运许可手续暂扣停车场,76辆移交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处罚。
 
  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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