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减排时间紧任务重
目前我国总的汞使用量大约在1200吨左右,约占世界总量的50%,是全球最大汞生产和消费国,电石法聚氯乙烯是国内最大的用汞行业,汞用量占全国的60%。在废汞触媒回收方面,任务同样艰巨。2014年,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产生的废汞触媒约为18000吨,按含汞量3%计算,废汞触媒中汞为540吨左右。《水俣公约》的正式生效对于电石行业的发展将带来巨大的影响。据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公约管控领域包括汞供应及贸易、添汞产品、用汞工艺、大气汞排放、汞向水体和土壤的释放、含汞废物以及污染场地。除了单位产品汞用量下降50%外,《公约》对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要求还有:公约生效后禁止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设施;控制汞的排放和释放;支持无汞触媒的开发;在缔约方大会确认技术经济可行的无汞触媒5年后,不允许使用汞触媒;向缔约方大会报告替代技术进展情况和淘汰汞使用所做努力。
据透露,2015年6月,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理事会第48次会议批准了GEF第六增资期(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GEF-6)“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减排和最小化示范项目”,项目将获赠款1620万美元,实施期为5年,总体目标是减少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汞的使用和排放,促进汞资源的高效回收。项目将在3~4家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示范低汞触媒的应用,在1~2企业试点无汞触媒的使用,在15家企业推广使用替代技术,并进行环境社会安全保障及影响评价分析。
“十三五”治汞围绕三个“高效”
“十二五”期间,在石化联合会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在推进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制定路线图,划定时间表,推动政府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文件,同时不断完善汞污染防治的组织机构,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参与公约谈判。为“十三五”进一步推进汞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4月,中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通过《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履约工作阶段。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作为我国汞使用量最大的行业,也是我国履约工作的最重要领域之一。特别是公约对原生汞矿关闭时限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工艺提出了约束性要求,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将与履约工作全面对接,行业和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政策环境和监管要求。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鑫指出,虽然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在低汞触媒和汞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各企业在工艺、装置和运行管理水平方面还存在差异,特别是单位产品低汞触媒消耗指标方面。一方面反映了采购的低汞触媒产品质量的优劣,另一方面还反映了企业工艺、装置和运行管理水平的高下,落后企业的低汞触媒消耗是先进企业的3~4倍。此外,部分企业在汞污染防治方面对应新环保法和“气、水、土”十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含汞废物管理、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涉汞场地处理处置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十三五”期间,我国汞污染防治工作将围绕三个“高效”即“低汞高效利用、汞高效回收利用、无汞高效推进(产业化示范)”开展一系列工作,工作重心将由低汞触媒淘汰替代高汞触媒向低汞触媒高效应用转变,降低触媒消耗,建立行业汞平衡,实现履约目标,工作推进也由低汞替代应用的“硬抓手”向工艺改进和管理运行的“软抓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