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各相关厅局递交的“军令状”都有哪些内容呢?记者进行了梳理。
环保厅:
年底前完成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
根据河南省环保厅提交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从8月30日起,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业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0月底前,督促完成所有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地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督促完成所有地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超低排放改造,对不能按期实现超低排放的地方燃煤发电机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同时,完成1435台耐材、石灰、有色金属冶炼、铝压延加工、刚玉、玻璃制品等行业炉窑及59台砖瓦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完成对全省6463家重点涉气企业和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企业的梳理分类、综合整治。
7月底前,督促各地、相关省直部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9月底前,督促各地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12月底前,完成所有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督促完成1924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非电行业2801台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同时,完成15家石油炼制、159家石油化学、245家表面涂装、157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
12月底前,完成所有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2016年11月1日~2017年1月31日期间,协同工信部门督促全省187家水泥、19家钢铁、96家铸造企业实施错峰生产;12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完成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的钢铁、水泥等主要“高架源”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公安厅:
10月底前完成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
根据公安厅提交的目标责任书,今年7月10日前,全省各级公安部门组织指导本系统完成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
10月底前,指导各地淘汰209408辆黄标车、193533辆老旧车。从今年6月起,每月统计全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次月2日前向省政府书面报告。
负责指导、监督各地落实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措施和城区内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落实。未经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出台冒黑烟车辆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施工机械摸底调查。
农业厅:
实现秋收全省“零火点”目标
河南省将实行秸秆全年禁烧,禁止各类露天焚烧。做到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扎实成效。
农业厅提交的目标责任书明确,今年全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5%以上,基础好的地方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全省“零火点”目标,基本消除秸秆焚烧现象。同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各地制定秋收期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水利厅:
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顿
按照《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要求,今年7月10日前,河南省水利部门将对方案所附602个水利施工工地进行核查,责令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顿。
水利厅将制定本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7月底前,组织指导本行业制定水利施工工地停工清单;9月底前,督促地方水利部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修订工作。
交通厅:
新增公交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
根据交通厅提交的目标责任书,7月10日起,全省道路施工场地未达到“六个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一律停工整改。
从7月10日起,对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以及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
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油罐车,依法实施停业整改,拒不停业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直至吊销道路运输证。交通厅将制定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道路施工扬尘控制方案。7月底前,督促各地完成道路施工停工和城市外道路扬尘控制区域清单。
今年,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到70%、80%、60%以上,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5%以上。
商务厅:
城市建成区所有工地禁止现场搅拌作业
商务厅今年的责任目标是,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的专项检查活动。从7月10日起,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
全省商务系统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渠道成品油,并牵头取缔黑加油站(点)。今年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储油库、加油站,依法实施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
商务部门将严格车辆拆解,提升拆解效率,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
住建厅:
道路扬尘将“以克论净”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提交的目标责任书,他们将组织指导本系统完成方案所附6786个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本系统分管的所有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从7月10日起,责令未达到“六个到位”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道路扬尘将“以克论净”。省辖市主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以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以上,城市主干道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治理。从7月10日起,责令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城区运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