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特钢掀起债市波澜。7月18日下午,抚顺特钢发布公告,其母公司东北特钢已经收到辽宁证监局的《关于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东北特钢的债务违约问题再度广受关注。
东北特钢在债务违约方面“劣迹斑斑”,严重性是近几年债市罕见的。截至目前,东北特钢的多只债券已连续7次实质性违约,涉及待偿付金额高达近40亿元。但这只是债市违约潮升级的一个典型案例,自去年以来,债市违约进入高发期,今年上半年违约的债券发行人数量更是超过了去年全年总和。目前债券违约已经囊括了所有债券品种,违约主体也从民企扩散至央企、地方国企,各类型企业均已沦陷。
违约潮凸显了规范债市违约的紧迫性。以东北特钢为例,多只债券违约后,东北特钢采取的方法只是消极应对,尚未出台任何解决方案。而一份网上流传的文件显示,东北特钢方面打算推行债转股,但这是债券投资人避之不及的,并且东北特钢曾经承诺不进行债转股。债券投资人维权难的问题并不只出现在东北特钢。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2014年以来的25只违约债券中仅有8只完成了兑付,其他则悬而未决,这种状况不仅会造成债市信用环境恶化,更会直接激化投资者与发行人的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
规范债市违约,先要正确看待违约的合理性。目前,全球企业债务违约已达到金融危机以来最高水平,这是由经济现状决定的,中国也不例外,而企业是否可以违约,完全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能否覆盖到期债务的本息。只要合乎违约条件,违约本身就是应该的,而且,当下违约潮的出现在客观上为打破刚性兑付提供了契机。收益与风险应该对等,债券投资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这对于债券市场是有利的,承认违约并且打破刚兑之后,债券的发行定价规则将更加清晰,风险溢价也将趋于合理。
更为重要的是,确认违约后,债券发行人要妥善处置后续问题。就东北特钢而言,违约可能会对当地融资环境造成影响,但做好后续的配套工作将有利于减轻这种影响。处置后续问题首先要履行契约,在此框架下进行协商。比如承诺不进行债转股,就不能违背承诺,这种承诺是企业有能力做到、不能随主观意愿而改变的,因此与债券违约(无力偿付)是两码事。
然而,由于监管机构、发债主体对债务违约均没有成熟的解决方式和经验,债券持有人的维权手段又比较有限,因此债券违约后争取权益的成本一般是比较高的。大致上讲,处置债务违约的方式无外乎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并且都需要监管机构制定详细的法规和操作流程,同时赋予债券持有人更多维护权利的工具,在这方面,监管部门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庞大,2016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9.75万亿元,企业债券的占比就高达17.8%,远高于股票市场。在债券违约潮加速赶顶的现实下,刚性兑付势必会越来越多地被打破,如何规范债市违约,对于极其缺乏此类经验的我国债券市场将是必经的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