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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推运输业国企混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1  浏览次数:19
核心提示: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昨日,国家发改委就贯彻落实交通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昨日,国家发改委就贯彻落实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会上再次提出,要推进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胡祖才在会上指出,我国要推动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铁路运输企业积极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今年7月初,国资委公布了国企改革试点名单,但其中并未提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次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正是让国企改革“再往前走一步”。
 
  事实上,运输业国企试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已久。2012年3月,国务院发布《“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就明确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在航空方面,去年,中国东方航空与达美航空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达美航空斥资约34.89亿港元认购东方航空约3%的股份,成为东航外部的第一大股东。
 
  在铁路方面,昨日,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司长费志荣表示,我国现有的铁路目前都已经向社会资本开放,同时在土地综合开发方面也享受相同政策,不过,相比于市场化较高的民航,铁路改革存在着市场化程度不够、权力过于集中和不透明等问题,此外,由于票价核算体系尚未开放,社会资本在进入铁路建设后的收益也成了重要问题。
 
  对此,李锦也坦言,正是受到了上述因素的影响,曾经有许多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不久后又退出,至今,社会资本在铁路筹资资金中的占比仍然很小,混改已经进入瓶颈。“要做好运输企业的混改,首先要把铁路、航空等企业中的国有股权比例降下来,其次是保障社会资本在国企经营方针上说得上话,而且还要力保社会资本能与国企公平竞争。”李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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