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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业主无资质收购3000吨废旧机油被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2  浏览次数:261
核心提示:明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江苏省赣榆县一个体私营业主将收购的废旧机油销售牟利。7月16日,临沭
 明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江苏省赣榆县一个体私营业主将收购的废旧机油销售牟利。7月16日,临沭警方在327国道查获一辆运往淄博的废旧机油罐车,当场查扣废旧机油29吨,业主董某以及两名运输司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

7月16日下午,临沭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侦查获取,一辆装载废旧机油涉嫌违法的罐车将经过境内运往东营。大队民警遂会同会同城北派出所在327国道路查。当日夜10时许,该罐车自东向西由江苏省驶入327国道临沭境内时被民警当场查扣,张某、路某两名司机被带离审查。


经审查,两名司机张某、路某系淄博市淄博区人,两人皆系当地某运输公司雇员。据其交待,他们为公司前往江苏运送沥青,返回时接到所在公司老板电话,让他们找个体业主董某联系运送废旧机油事宜,货主系江苏省赣榆县的个体业主。民警顺线追踪追查,7月17日,业主董某到案。


董某今年32岁,江苏省赣榆县沙河镇个体业主。自言收购并炼制废旧机油多年,到去年秋,董某不再搞废旧机油炼制,而是将收购的废旧机油销往东营某化工公司。他收购废旧机油的价格是每吨1900元,出售价是每吨2000元,从2015年10月份至今,董某先后收购出售废旧机油3000吨,从中获利25万余元。董某自称他有当地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但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民警在查办案件中发现,董某、张某以及路某,无任何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也不能出具环保局提供的五联单,他们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废旧机油收购、储存、运输,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7月19日,董某、张某、路某3人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处置的各个环节中,收集、运输环节最易出现意外事,董某等3人的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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