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要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敢动真格、敢于碰硬,提升督察实效;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厘清、理顺、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
督察组将围绕国家和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环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针对国家实施环境保护约谈、通报、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所涉及地区和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
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办督办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加快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长治、晋城两市党委、政府表示,两市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将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督察进驻期间(2016年7月19日~8月19日)设立专门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
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长治督察组举报电话:(0355)2188177;专门邮政信箱:长治市25号信箱。
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晋城督察组举报电话:(0356)3068989;专门邮政信箱:晋城市1607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