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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绍兴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2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  7月20日,记者从绍兴市建设局了解到,2016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出台,全年需新增垃圾扩面分类小区154个,达
   7月20日,记者从绍兴市建设局了解到,2016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出台,全年需新增垃圾扩面分类小区154个,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70%以上,其中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需达到6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分类覆盖率需达到100%。
 
  其中越城区(高新区)需完成74个,柯桥区需完成65个,上虞区需完成12个,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需完成2个,滨海新城需完成1个;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同步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配套做好相应的分类体系建设。记者同时从越城区城管局了解到,目前列入扩面的小区已在抓紧布置垃圾箱,并开展对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
 
  为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实施意见》规定,社区和小区要按照分类家庭户数的5%。、1%。、3%。的比例,分别建立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指导和督促居民正确分类和投放,切实提高分类投放质量。
 
  根据新增垃圾分类任务,配置分类运输车辆,并对市区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实行统一标志,新增分类清运车辆11台,其中越城区(高新区)4台,柯桥区、上虞区各3台,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台。根据分类覆盖区域,落实相应分类车辆运输专线8条,其中越城区(高新区)3条,柯桥区、上虞区各2条,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条。
 
  加快推进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如已动工建设的循环生态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日处理2250吨/日的再生资源发电厂一期工程,要按照国家新标准设计和建设,并确保按计划如期推进。新民热电、中环热电、春晖能源三座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需在11月底前按新标准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大坞岙垃圾填埋场二期整改提档工程和垃圾渗漏液污染治理工程,应在年内如期实成。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智能化小区试点工作,其中越城区(高新区)7个,柯桥区、上虞区各5个,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滨海新城1个。通过建立二维码技术平台,实现试点小区垃圾袋智能发放、可回收物智能回收、分类垃圾智能收集,建立实名制垃圾投放和可溯源管理体系,对居民投放质量进行抽样巡检,实行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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