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偷倒事件发生后,苏州迅速响应、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环境监测、立案侦查等工作,并主动加强与上海方面的沟通对接。截至当前,事件处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偷倒垃圾被全部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倾倒场地已开展生态修复,1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其他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的认可。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对过境垃圾联防联控的意见》,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挂帅的联席会议制度,市容环卫部门牵头组织,其他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过境垃圾监管防控工作。各市、区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快速联动查处过境垃圾偷倒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目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统一组织力量,加强对过境垃圾的管控,尤其是严控省外垃圾的流入。加强对必经道路、水路的卡口监管,原则上省外垃圾特别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不得进入苏州。全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市外单位及个人签订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输入协议。水路上,交通海事、公安水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对苏州市境内航道船舶的巡查监管,严格核查运输企业、船舶及船员的资质,切断水路偷运通道,严厉打击水运途径运输、偷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陆路上,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拦截力度,加强交通治安卡口检查监管,依法查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违法违章等行为。终端消纳场所管理上,各市、区完善规范垃圾消纳场所,严格审批手续,未经乡镇、街道审批同意的,不得设置垃圾消纳场所。各行政村加强巡查,发现过境垃圾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随意接纳过境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