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法下月望首审 多项环保政策正制定
据之前经济参考报报道,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比起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草案作了进一步调整,包括税率增设“上限”即三倍以上须报国务院批准,对地方授权做出进一步缩减,涉及税务环保两主体的征管环节也更加明确。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之后形成草案再度报送国务院。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保税法本应在6月进行审议。“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业内人士说。
环保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将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而“费改税”之后,征税范围、税率是税制设计中最受关注的核心内容。
业内专家指出,考虑到排污费征收在我国已经有多年经验,环保税制的设计基本上参照和借鉴了之前排污费制度,因此,征税总体范围和税率下限都与之前排污费制度相一致。征收范围是以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为作为对象,重点监控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等。
无独有偶,“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举办的2016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传出的信息,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规模将达到17万亿元,一系列有关环保的政策正在制定。
在论坛上,来自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的官员透露了未来五年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以及目前部委正在制定的政策。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司长何炳华表示,发改委正在牵头3个行动计划,即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他指出,要以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以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大工程来拉动环保投资的增长,“不好说具体环保投资到底有多少,但是比‘十二五’有很大的提升。”
工信部节能司司长高云虎则在论坛上透露了绿色制造业的发展思路:未来5年,将大力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支持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绿色制造产业达到10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产业政策外,有关环保领域的几大立法工作也是下半年关注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科院战略咨询院副长王毅在论坛上表示,全国人大今年将讨论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在8月份和10月份讨论环境保护税法。谷庆宝还特别提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已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阶段。
随着各项政策的推动,业内人士预测,“十三五”期间,环保市场潜力巨大,总社会投资有望达到17万亿元。
环保监管或升级 过剩产业成监管重点
环保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全国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部署情况,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钢铁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的钢铁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田为勇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要求各地全面加强对钢铁行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动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对污染物排放持续超标的钢铁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等措施。
据之前媒体报道,7月11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唐山市七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表示从7月12日到31日,对全市采矿企业、建筑工地、轧钢厂、钢铁厂和焦化厂等企业实施限产、减排或停产措施。招商证券发布的最新研报认为,根据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涉煤央企将在2年之内压缩10%的产能即8457万吨,5年之内压缩12686万吨,标志着行业去产能将再下一城。可见,钢铁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正在加速落地。
在有色金属行业,环保检查的力度也正在升级。据了解,国务院环保督察组的第一批检查省份就包括江西,而江西的钨精矿产量超过全国35%,APT产量超过50%,以及数十家钨矿加工企业,据最新得到的消息是环保督察组入驻赣州后,多数的冶炼企业和钨矿加工企业都进行了停产。
能源行业,在7月27日“2016能源˙绿色发展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电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将是贯穿我国“十三五”全局的重点工作,将围绕“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灵活智能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
根据我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为此,“十三五”的政策取向是着力调整电力结构、着力优化电源布局、着力升级配电网、着力增强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推进体制改革、着力提高普遍服务水平,具体措施包括开展煤炭消费减量和清洁化利用,煤电要求超低排放达到气电水平,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利用低谷富余电力实施储能供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