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河源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处理设施系统建设机制、队伍管理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全市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5%,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0%以上,全市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以上。
《方案》指出,按照“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模式,全市农村要全面建立行之有效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农户为主体,各家各户对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实行“三包”,并将自家的生活垃圾统一投放到临近垃圾收集点;各村保洁员将收集点的垃圾分类后送到指定的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同时做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日产日清;乡镇将各村集中起来的生活垃圾运送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后,运到区域无害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个别偏远乡镇可建设垃圾处理场就地消纳。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环卫队伍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各自然村根据实际,增设垃圾收集点,原则上按照每5户配备1个收集点;2016年底,每个村要建好1个垃圾集中点,并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工具和保洁人员,制定卫生保洁措施,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到2016年底,各县区要建好乡镇垃圾转运站,并做到规范运转。
到2018年底,全市新增10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分别为:东源县灯塔镇垃圾处理场、东源县船塘镇垃圾处理场、东源县叶潭镇垃圾处理场、和平县彭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平县下车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龙川县麻布岗镇垃圾处理场、龙川县铁场镇垃圾处理场、紫金县蓝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紫金县龙窝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连平县忠信镇垃圾处理场,全面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任务。
《方案》还对环卫队伍的建设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县区建立一支负责垃圾终端处理的队伍;各乡镇要成立环卫管理机构,建立一支负责垃圾转运的队伍;行政村按照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保洁队伍,保洁员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月。保洁员实行聘请制和绩效考核制,聘用以3个月或半年为期,到期考核不称职的给予解聘。
3年筹集2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
为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深入治理,市政府计划从今年起,3年内筹集2亿元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其中1.5亿元用于全市10个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日处理能力每100吨给予1000万元补助;5000万元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镇、村补助,对已建立了镇、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个机制的,经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每镇20万元奖励,给予每个村2万元奖励。
同时,整合资源,将涉及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公路建设、农田水利、村村通自来水、农民培训、“一事一议”和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整合投入,合力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排名靠后县区将通报批评
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方案》还建立了督查评比、考核通报、约谈诫勉机制,强化督导,落实问责,将此项工作纳入“三赛”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对县区、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督查结果,每年考核一次,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排名最后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在后10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排在后5名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