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关于呼兰区大用镇小路村正南侧及东侧两片约30亩防风林被采伐,采伐后一直没有补植,防风林现已改为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信访举报问题后,呼兰区委、区政府立即责成区农林畜牧局查办。经核实,大用镇小路村正南侧及东南侧共有3块、97亩林地采伐后没有更新。呼兰区农林畜牧局已向该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责成大用镇政府务必于明年4月底前将上述3块林地恢复造林,镇政府已作出书面保证。其中,大用镇小路村正南道东43亩地地势低洼,必须选择适合低洼地块栽植的苗木,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造林。小路村将村东南的50亩用材林承包给林枫,承包人疏于管理,没有成林,现被村民李晓辉开垦种植玉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已移交呼兰区森林公安局立案处理,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另外一块林地位于小路村东南南北带,面积为4亩,区农林畜牧局将对责任人庄立军进行行政处罚,镇政府依法收回林地,确保按期完成退耕还林。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位于阿城区内的三家造纸厂,哈尔滨阿城区曹莹造纸(实为阿城区金京造纸厂)、窦敏造纸(实为阿城区广源造纸厂)、陈大平造纸厂(实为双丰街冥纸厂)均存在以废纸边为原料,生产冥纸或包装纸污染环境问题。经阿城区委、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三家造纸厂均已被列入《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哈尔滨市阿城区东鑫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造纸企业实施关闭的通知》中,都逾期未拆除造纸生产设备,其中阿城区金京造纸厂、双丰街冥纸厂利用废纸边为原料违法生产冥纸。阿城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关停违法造纸生产企业,并采取停止生产供电、拆除主要造纸生产设备等强制措施,防止其死灰复燃。
双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周家镇东宁村森华木业开窗喷漆产生异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实为双城市周家镇森华门业加工部,企业于2011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喷漆项目未在环评审批范围内,未按“三同时”制度执行并擅自使用喷漆设备,产生异味直接排放。双城区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扣押了企业的喷漆气泵。同时,该企业在验收期内未按要求履行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喷漆设备并处以两万元罚款。目前该企业已接受行政处罚,并处于停产状态。双城区环保局和周家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对该企业跟踪检查,验收后方可再次投入正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