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以就业为底线的宏观调控体系。以就业为核心目标,不断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预研储备,增强宏观调控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千方百计增强经济发展吸纳就业能力。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中央投资计划稳增长、补短板、保就业的杠杆效应,加大对中西部铁路、棚户区、水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支持力度,增加就业岗位。
二是加大对新经济、新就业的政策支持。加快调整政策取向,通过完善风险控制、质量安全、税收、社保等方面政策法规,促进社会资源通过共享实现高效充分利用,推动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加快发展,创造更多新增就业机会。支持符合条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新经济创业就业人员,充分享受现行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增强新经济带动创业就业能力。
三是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和职工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促进行业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尽可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转岗安置、开发公益岗位等妥善解决好下岗工人的就业问题。
四是加快培育更多区域经济和就业增长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扩大中心城市吸纳就业龙头作用,创造更多区域性经济和就业中心。大力支持返乡创业,积极培育接续产业,缓解困难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压力。结合正在开展的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凝聚政府与市场合力,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创业园区,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带,以返乡创业带动就地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