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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十条”的细化和延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7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的《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是福建在环境质量高位运行的基础
 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的《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是福建在环境质量高位运行的基础上不断自加压力,增强忧患意识、补齐短板的重要举措。

这份含金量十足的《计划》,是对福建“水十条”的细化和延伸,不仅详细解答了小流域治理的出路,还将推动福建水系治理向纵深、向源头、向治本全面推进。多位专家表示,福建省单独将小流域列为主要整治对象,且系统全面地规划整治目标、任务及措施,这在全国实属首创。


 


夏日的阳光洒在福州桂湖溪面,水光潋滟,依稀可见鱼儿畅游。时间回放至2013年夏天,桂湖溪溪水黑臭,路人掩鼻而过。“2013年为劣Ⅴ类水质,全年水质达标率为0。”宦溪镇环保站站长吴财铮回忆,经过一年多的整治,从2014年9月至今,桂湖溪流域水质全部达到流域功能区划要求,部分时段水质达到Ⅱ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


桂湖溪是福州市小流域治理的一个样板。对不少地方来说,小流域治理是陌生的:污染的成因,水质的现状,如何治理,怎么分工。整治工作需要科学依据,而不是摸着石头过河。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流域水环境保护,要求排查造成每片小流域污染的具体原因,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根据原因逐片定方案,逐个断面提目标,逐个问题出措施。“小流域水环境治理是‘十三五’期间福建环保工作的重点。”省长于伟国表示。


在《计划》起草过程中,福建省环保厅对全省小流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全面了解小流域水质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农村地区小流域受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农业面源、工业生产等污染及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影响,加上小流域监测能力和农村地区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导致水质的下降。”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坦言。


“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化。到2020年,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这就是福建目标。


《计划》每一项措施后面都括号加注,明确时限和责任单位。这样的做法,之前只在政府内部文件中使用,在公开文件中很罕见。


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计划》明确了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此外,《计划》突出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实施“一河一策”,强调治理中的保护和修复。针对小流域整治中的短板,让基层明白做什么、该怎么做。精细化整治将贯穿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全过程。


福建省环保厅还起草了《福建省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拓展实施方案》,作为《计划》的配套措施。“力争3年实现小流域监测全覆盖。”这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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