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提出,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布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网络,加强分类回收和分选;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继续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规模化运用于路基填充、路面底基层等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装备水平,将建筑垃圾生产的建材产品纳入新型墙材推广目录;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列入绿色建筑、生态建筑评价体系。
《意见稿》强调,建立再生产品推广使用制度,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或道路中,强制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100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布局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对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园林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和规范化处理,完善统一收运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收运处理企业的规范管理制度,推动典型废弃物的集中规模化处理、利用。建设30 个左右再生产品推广平台和示范应用基地,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到2020 年,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面积超过1000 万平米。研究出台建筑垃圾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探索垃圾计量收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的排放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