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保障危废环境安全,需要从防、疏、管三方面协调推动。
第一,保障危废环境安全,必须在严防上下功夫
严把规划布局关。依托园区规划、产业规划等,在项目引进阶段,优先发展清洁、环保友好型项目。严把产业结构调整关。结合国家供给侧和去产能等政策,对经济附加值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施淘汰;对污染严重,为国外配套、与国内群众生产生活无关的产业实施去产能。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守生态红线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底线,采取目前江苏省政府化工项目“三个不批”要求,即新建的化工集中区一律不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集中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运行的新改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
第二,保障危废环境安全,必须在疏实上下功夫
要加大危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套建设危废集中处置基础设施,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形成配套的处置能力,实施规范处置。拓宽危废收集、利用途径。部分危废可以作为其他项目的生产原料。拓宽危废利用途径,对能够直接利用的危废实施园区内点对点利用备案制;对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面广量大、利用价值高的危废收集环节豁免管理;对实验室废液等产生量小的危废实施集中收集制。同时,改革危废经营许可制度。结合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简化危废经营许可证申领程序;对废催化剂再生、洗桶等环境风险小的利用项目试行豁免申领,实施备案制;取消转移审批,参照江苏经验,利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实施转移网上报告,消除跨地区转移壁垒。
第三,保障危废环境安全,必须在重管上下功夫
环保部门将危废重点源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范围。企业主动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针对环评预测值不符合实际的现状,建立危废理论值变更机制。结合企业申报、专项核查、专家评审等方式变更理论值,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夯实监管基础。同时督促企业规范申报,形成动态监管台账,严格审核,重点督查申报数据异常企业,有的放矢。同时,制定出台行业标准,大力提升危废处置水平,新改扩企业严格采用先进技术,并督促老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利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构建集中交易平台,产生单位发布处置需求,处置单位竞价投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断电、断水、信用评价、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加强司法联动,强化法律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