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安排,科学选择整治村庄。在整治任务分配时,以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为治理重点,紧密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布点,科学有效安排整治村庄,最大限度地实现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
二是因地制宜,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整治村庄无“脏、乱、差”现象。
三是加强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十三五”农村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该局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日常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