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河北省能源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井矿集团瑞丰煤业公司等56处煤矿实施关闭(产能退出),化解过剩产能1458万吨/年。
自2016年起,国家就严令除规定补办核准手续项目和已批准整合改造设计项目外,3年内停止审批新建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将坚决淘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明确的13类小煤矿,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年及以下、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此次公布的名单中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落后产能占比近50%。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崔家寨矿、荆各庄矿业分公司、赵各庄矿业有限公司合计245万吨产能属于老旧矿井计划内淘汰产能,这部分产能占比约17%。
5月4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发布了《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用3至5年时间,全省退出煤矿123处、退出产能5103万吨。力争到2020年全省剩余煤矿数量达到60处左右、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左右。
据了解,此次发文的56座煤矿几乎全部是前期已经关停的低效、高耗矿井,对缓解煤炭产能过剩现状其效甚微。去产能任务时间过半,而进程却未过半,后半年煤炭去产能形势将更加严峻。去产能过程决不能一蹴而就,发改委近期发声,地方煤炭去产能要明确的落实责任、实施措施和实时进度,钢铁煤炭去产能任务不能集中在年底完成。煤炭去产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