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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公告  2016年第4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公告
 
  2016年第4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48号),推动通信网络高耗能老旧设备退网,构建绿色通信网络,结合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了《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各通信企业应抓紧落实《指导目录》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通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高耗能老旧通信设备淘汰指导目录(第二批).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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