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0日至9月25日,海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月”活动,对近年来媒体反映和群众投诉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解决。
会议要求,各市县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格实行公告、曝光和约谈机制,深化行业限批等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大对环境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大力开展相关宣传,鼓励群众反映当地环境突出问题,利用媒体与社会力量化解环境突出问题。
会议指出,整治月期间,各市县政府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好突出环境问题。对于马上能解决或需要立即解决的环境突出问题,要尽快落实完成;对于正在处理督办的环境问题,要对照制定的方案与计划,按照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要实施分工负责,先易后难、分类处理、逐级督办,确保疑难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