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县域垃圾处理统筹治理机制,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但总体来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群众的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到2018年底,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等“五有”标准。
会议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围绕验收标准安排好基础设施建设、治理体系建设、预算安排等具体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积极探索垃圾治理市场化途径,培育清洁公司、资源循环利用公司等市场主体,推动基础设施PPP模式建设运营,广泛推动垃圾清扫保洁转运市场化运行。要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三年行动的重点,使“扫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保持得住”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