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人士看来,方案确实实现了为中钢债务处理用时间换空间,并且选择可转债这种较为成熟的市场化工具,也算合情合理。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方案看起来很美好,却充满了不确定性。
也有国资专家指出,债转股只对部分企业适用,且仅是债务处理的手段之一,不应该大范围推广。
中钢300 亿债转股
在媒体披露的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中指出,经德勤审计后,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在600亿元左右,其中留债规模近300亿元,转股规模近300亿元。
债券阳光私募暖流资产总经理程鹏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所谓“留债”也就是债务重组,一般有两种“玩法”,一是延期或者叫续贷,另一个就是降低利率。
方案中指出,中钢300 亿留债采用的是降低利率,约为3%。而且,具体到各家银行而言,留债和转股比例各不同。这一比例跟各家银行贷款条件有关。如果银行手中的资产其评估值、企业资金流或者抵押物能够全额覆盖本息,可以全额留债;如果几乎都是信用担保的资产,就是全额债转股。而备受关注的债转股部分,据了解事实上是可转债。这个长达六年期的可转债,共270亿元,前三年锁定,从第四年开始,逐年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