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今年以来,截止8月底,甘肃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8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9.6%;细颗粒物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7%;全省城市平均优良天气率为86.3%,已暂超过国家下达82%的年度目标要求。全省8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按功能类别达标的78个,占监测总数的92.9%。水质优的断面46个,占监测总数的54.8%,水质良好的断面29个,占监测总数的34.5%;水质轻度污染的断面5个,占监测总数的6.0%;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4个,占监测总数的4.8%。
今后,、甘肃省将继续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继续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切实加强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积极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