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成效
(一)打包全县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形式,将全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焚烧处置服务项目打包招标,统一集中到县城垃圾中转站,再将垃圾转运到漳浦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市场化运作。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动工建设,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二)建设镇(园)转运系统。截止目前,我县已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完成17座镇(园)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主体建设。其中,靖城镇古湖、草坂、草前、尚寨、田边和丰田镇伏地虎等6座已投入使用,配套购置3辆密闭式垃圾运输车;高新园靖城、院东片等2座正在安装压缩设备。其他乡镇中转站的压缩设备和密闭式垃圾运输车正在采购中,9月份将全部投入使用。
(三)完善村庄收集设施。全县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自方案实施以来,全县已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逐步完善村庄垃圾收集池、配备保洁桶、清运车、运输车等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新增配备垃圾箱,添置专业保洁桶等。
(四)全面清理陈年垃圾。各镇(园)共投入2000多万元,全面清理陈年垃圾,规范进村道路、村庄周围、沟边水旁等场所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治理,保持村组道路、沟渠整洁、通畅,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
县委县政府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德政工程来抓。在全省率先行动,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县、镇、村三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
会后,各镇(园)积极行动起来,分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县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配合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县电视台从2015年4月24日起开辟“美丽南靖”专栏,开展“美丽南靖”系列访谈活动。各镇(园)镇长(主任)围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动员会的会议精神和《南靖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时限要求,做好南靖电视台“美丽南靖”系列访谈表态发言工作,先后在南靖电视台“美丽南靖”系列访谈作表态发言,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三)创新模式,完善设施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园)转运、县处理”的原则,从垃圾源头抓起,以农户为主体,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每户配备一个垃圾专用保洁桶,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减少进入末端处理量。
每个治理村按实际需求配置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桶,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对旧的垃圾池进行提升改造,修复加盖,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
每个镇(园)建设1座以上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并根据垃圾量配齐配足垃圾转运车辆,方便站车对接,全面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方式,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
引进市场机制,由承包运营商负责在县城建设一座较大型的垃圾中转站,将全县生活垃圾运至县城垃圾中转站,并转运至漳浦焚烧发电厂处理。
(四)健全机制,长效保持
1.健全保洁队伍。
各镇(园)、村根据实际人口、面积,核定保洁经费,采取以村民小组或村(居)为单位,由当地村(居)民承包的形式,按人口每500人(百户)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稳定保洁队伍。同时,镇(园)、村与清运工、保洁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和工资奖金。
鼓励推行镇(园)、村环卫作业市场化,实施管干分离。其中,靖城镇、丰田镇、高新园等3个镇(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农村垃圾处理,推动城镇环卫保洁服务向镇(园)村延伸。
2.建立奖惩机制。
县委、县政府把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六项重点工作”督查评比竞赛活动内容,每月督查一次进度成效,每半年以镇(园)为单位组织一次督查考评,按百分制评定名次,实行“以奖代补”,对前3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时将考评结果应用于年度绩效考评。各镇(园)也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办法,每月对本辖区内所有的村(居)进行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为保证治理行动的有效开展,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合县效能办、广电局等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每月深入各村检查,在电视台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给予曝光,对治理效果较好的典型进行宣传。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镇(园)、村组织限期整改,对行动不力、整治效果差的村庄给予取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级专项补助资金。
3.加大资金投入。
采用县、镇(园)、村和个人共担的资金分级承担模式。
县财政以村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15元,用于185个重点村垃圾治理各项补助,每半年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下拨年度补助资金的1/2。对建成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县级给予每座30万元资金补助。对配套购买的封闭式垃圾运输车,县级补助15万元/部,不足部分由镇(园)负担。
各镇(园)负责设施建设中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的投入、垃圾运输设备更新等运行费用;村集体出资主要用于村收集、转运设施的维护修复等;保洁员工资由县、镇(园)、村共同投入,各镇(园)区所在地参照县城区垃圾收费标准,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各类营业场所、外来人口等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全县已有30%以上的村通过“一事一议”动员村民及外来人口每年每户缴费保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