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部署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发挥环境监管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组织各地开展了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截至9月11日,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对1019家钢铁企业(含停产390家、在建5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家次达5527次,发现173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23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2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2家企业实施停业关闭,3家企业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共计罚款1889.46万元。
检查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超标排放、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等问题相对突出。部分钢铁企业仍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环境管理存在漏洞,生产比较粗放,原辅材料跑冒滴漏,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和固体废物堆场无有效的防尘措施。
环境保护部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钢铁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