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执、督分离
衡水市按照查、处、执、督分离原则,对原有环境执法流程进行改善,即由衡水市环保局3个执法队按照“双随机”原则对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对于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移交相关科室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出具处罚意见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涉事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执行,执法队按照职责划分开展事后督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衡水市环境执法查、处、执、督分离,有效避免了人情案和执法难,使环境管理更客观、公正。
推行标准化环境执法。衡水市根据不同类型企业,规范细化执法标准,建立“一企一档”资料库,每个企业的企业信息、守法情况以及检查重点都直接录入数据库内。执法人员可根据执法清单带着问题检查,直奔病灶、按图索骥,推行引导式执法、销号式执法。
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环境监测以及企业排污信用评级等,凡是涉及企业环境行政管理对象的信息,都及时准确地呈现在内部共享平台,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提升执法效率。
从“点对点”到“点对面”
衡水市具有执法资格的环境执法人员仅有200多人,而排污企业却多达5000多家,如何实时、精准监控全市每一个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衡水市建起了集监测、预警、指挥、执法于一体的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平台。
这个平台包括一个环境管理综合指挥中心和一个移动执法平台,涵盖工业聚集区企业、国控监测点周边重点部位、市内餐饮聚集区、4S店聚集区在内的280余个监测点。
智慧监测网络每天对衡水市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哪个区域出现异常,由指挥中心直接向执法平台下达指令,执法人员携带移动执法箱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现场提取执法动态信息,自动汇总问题并通过便携式单兵执法记录仪向指挥中心回传现场情况,生成并下达执法文书。
借助智慧监测系统,衡水市环境执法实现了由“点对点”到“点对面”的转变,使环境执法更精准、及时、有效。
构建完整责任链条
近日,衡水市环保局通报了8月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环保守法不良排污单位名单,共有7家单位被列入。
这7家单位将面临“一连串”的处罚:在问题整改完成前,衡水市将收回其排污许可证,暂停新建项目审批,企业停止生产;对无证排污的,按照环保法有关法律、法规查处;银行信贷部门将不予贷款,取消担保和融资资格;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补贴资金、评优评先的资格等。
衡水市通过实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了企业治污责任,一连串的惩罚措施也有效震慑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在监管部门,衡水市也构建起了完整的责任链条,倒逼各级干部切实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
今年起,衡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县、乡、片、村(企)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在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两个系统建立“双网格、双配套、双监管、双问责”的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由单一部门治理向协同治理、共同治理转变,在全市构建起了大环保、大监管格局。
配合“双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衡水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整治六项制度”,主要包括“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月排名通报制度、生态补偿制度、问责制度、黑名单制度、年终考核制度等。
从追责到考核,衡水市一系列措施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环境监管形成了“严管重罚”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