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无小事。近年来,晋江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一批环保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环保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环保局了解到,2013年6月以来,晋江市环保局共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和行政拘留案件173件(其中2016年办理刑事案件22件、行政拘留案件80件),刑事案件审结56件,已判81人,侦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县级首位。
重金属污染多
对人体危害大
近年来,晋江市环保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及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并按公安检察部门的要求制作移送材料。同时,加快环保刑事案件移送进度,对公安部门参与调查取证并留置当事人的案件,监测站在收到送检样后8小时内出具监测报告单;监测报告数据若显示重金属超标,公安机关当场刑拘犯罪嫌疑人。
2013年,晋江市查办首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安海可慕村一制革企业未遵守环保法律规定,将含铬生产废水直接外排。有关部门经检测发现,该企业外排的水样中铬含量严重超标,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后经法院审理,企业2名相关负责人因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这也是我省查办的首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据了解,近年来,在已判决的污染环境案件中,晋江违法企业均是由于电镀加工或皮革加工排放的废水重金属超标而被查处的。
在环境污染领域中,重金属主要是指对生物有明显毒性的金属元素或类金属元素。不同于其他污染物的可降解性,重金属污染物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潜伏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很难在环境中降解。其中,对人体或环境均有较强毒害性、需要重点防控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污染物。
据晋江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铬、镍、铜等重金属,如果未经处理将废水直排,超标重金属会通过食物链聚集在植物和动物体内,最终进入人体无法排出,可能导致肾脏和肝脏损伤,出现恶心、胃肠道不适、肌肉痉挛等症状,严重时会使循环系统衰竭。
晋江建立
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制度
近年来,晋江加大健全完善环保刑事案件的各项执法机制。如,晋江市环保局在前期办理环保刑事案件实践的基础上,为推进环境刑事案件高效、合法办理,下发了相关文件,对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进行明确规定,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退回补充调查取证;晋江市环保局、晋江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环保公安衔接配合、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提出贯彻意见;晋江市环保局还设立环境刑事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公检法、环保、政府办法制科、高校等单位专家作为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
晋江还建立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由环保、农业、安监及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组成,定期协商、研究、联合部署相关工作。目前已由市领导牵头召开3次联席会,协调解决许多疑难问题,并形成环保部门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检察院和法院适时介入的良好格局。
晋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增设专门打击环境污染的三中队,专司环境污染案件侦办工作;市检察院增设生态资源检察科;市法院增设生态环境审判庭;晋江环保局抽调业务骨干设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案组。
晋江市环保局还加大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在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的安海法庭、龙湖法庭,先后举办污染环境罪案件现场庭审,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