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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卫生管理角度审视电子垃圾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5  浏览次数:55
核心提示:1世界范围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关注的重点1.1电子垃圾处理引发的环境问题电子垃圾中含有多种危害人体和环境的重金属,如铅、汞、锑、
 1世界范围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关注的重点
1.1电子垃圾处理引发的环境问题
电子垃圾中含有多种危害人体和环境的重金属,如铅、汞、锑、银、锌、锡、铜、铁、铝、镍、钴、锂等,其中,铅、镉、铬、汞等重金属,易引发肾、心脑血管、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电子产品技术含量高,高技术属性决定了电子垃圾处理的复杂性,当前发达国家也缺乏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手段。电子垃圾粗放式处理,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美国一项研究表明,垃圾填埋场渗沥液中有50%~80%的重金属来自电子垃圾,泥土中发现的重金属70%来源于电子垃圾。我国广东贵屿镇以处理进口电子垃圾着称,2002年检测显示,该地区苯化合物(PAHs、PBDEs、PCBs)超标2196~593733mg/kg,重金属超标242~711190mg/kg,地表水和河水沉积物中重金属如铬、锡、钡含量达1388152mg/kg,10倍于美国环保总署标准。2007年汕头大学研究显示,贵屿镇儿童血液中铅含量是人体许可值的2倍。肯尼亚、加纳、尼日利亚电子垃圾集中处理地区,环境污染后果类似于贵屿。
1.2关注电子垃圾资源再利用
电子垃圾中含有多种贵金属、塑料、玻璃及其它有用材料。一项研究显示,电子垃圾中含24%的铁、3%的铜、2%的铝、4%的铅、11%的其它金属、15%的玻璃、9%的木质。1tPC中黄金的含量相当于7t金矿石。全球稀有金属大部分用于电子产品制造,80%的铟用于液晶显示屏,80%的钌用于硬盘,50%锑用于生产阻燃剂。
这些珍贵的资源如果能够科学回收,将产生极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目前世界各国电子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还不成熟,大量电子垃圾无法得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2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法律、政策背景
最知名的国际公约是《巴塞尔公约》。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115个国家代表在瑞士巴塞尔签署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理的《巴塞尔公约》。1995年,近10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反对出口有毒垃圾的协定》,该协定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有毒废物,要求有毒废物最大化在产生国内部处理。
《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法案(RCRA)》是美国电子垃圾处理遵循的国家法案。依此法案,各州出台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总体上看,各州的管理法规内容接近,包括:禁止某类电子垃圾填埋(全国范围禁止阴极射线管填埋;加利福尼亚州、明尼苏达州禁止一切电子废物填埋);要求生产、销售商建立回收处理机制;设定回收处理标准、减小环境危害;要求生产商使用符合环保标准、易回收的生产材料等。各州法规中还有一些不同的条款,如:有的州禁止使用监狱囚犯从事回收处理工作;有的州要求销售时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淘汰的机器必须由买方交销售方回收等。一些州虽颁布了电子垃圾填埋和焚烧的禁令,但没有建立完善的收集处理机制,如阿肯色、马萨诸塞、新罕布尔、罗德岛州,导致这些州电子垃圾无出路,出口成为电子垃圾回收商的最终选择。
20世纪90年代,欧盟一些国家就已出台了电子垃圾管理的相关条例,意大利、比利时、瑞士、挪威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废旧电子产品召回、处理制度,瑞典实行以旧换新等优惠措施,德国、丹麦由政府统一回收,指定企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涉及有危害废物的管理。2009年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施行),条例中明确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回收体系、处理体系、监管体系,并提出生产厂商要尽量使用环保、易回收的生产原料。
3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模式
3.1发达国家回收处理模式(以美国为例)
3.1.1回收体系
美国NEPSL组织由政府、制造商、销售商、专业回收公司、环保组织组成,是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促进各地区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机制,推动生产环节使用环保、便回收再利用的材料。目前建立且运转的回收处理体系,是政府、生产商、销售商、回收企业、环保机构、慈善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庞大体系。回收模式主要有2种:一是生产、销售商建立回收体系。美国2007年出台法规,要求IT生产厂必须对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由环保总署负责监管实施。目前IBM、APPLE、DELL、HP等公司建立了废旧产品回收制度,由生产商承担用户送回所产生的费用。但这种回收模式下,还有许多无商标的产品、进口的产品、倒闭企业的产品无法纳入回收体系。第二种模式是回收公司-用户回收模式,由用户将淘汰的电子产品送到指定的回收点,但这种模式需要用户付费,且很多州财政不愿进行财政补贴,因而很难实现。
3.1.2处理模式
发达国家电子垃圾的处理模式主要有:①回收后堆存待处理;②混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③再加工后流入二手市场或捐赠;④在偏远地区回收加工;⑤在监狱进行回收加工;⑥出口到其它国家。美国将电子垃圾出口作为处理的手段之一,部分《巴塞尔公约》缔约国的企业也挂上了“美国公司”的旗号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电子垃圾。
美国电子垃圾只有约10%回流二手市场,1%~2%填埋或焚烧,8%~9%堆存待处理,约80%送往亚、非洲国家,如中国、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加纳、肯尼亚、尼日利亚等。2005年澳大利亚电子垃圾(计算机)8%填埋,21%回收利用,71%堆存待处理。欧盟电子垃圾25%得到回收,75%去向不明。据推测,在尼日利亚焚烧的电子垃圾,80%来自西欧和北美。
以PC主机为例,对美国电子垃圾资源化回收方式作以简介。聚乙烯电路板:粉碎后提取玻璃纤维、金属、贵金属,工艺要求非常高;塑胶机壳:因含多种添加剂(如溴化阻燃剂),不易回收,堆存待处理,有报道称用其作路基回填材料;小金属配件:拆卸后作为金属回收;显体管:压碎后使金属和玻璃分离,玻璃由晶体管制造厂回收再利用;硬盘:可再使用的,按国家相关标准清除数据、翻新、出售,无再使用价值的硬盘研磨成颗粒。
3.2发展中国家回收处理模式(以中国为例)
在中国,政府主导的规范化回收体系尚未建立,大件废旧电子产品,如冰箱、电视机、计算机等由废品收购商贩走街串巷收购,再倒卖给电子垃圾处理户。小的废弃电子产品如手机、呼机、电话机等去向不明,未查阅到相关的调查报告或研究结论,很可能被用户丢弃后混入生活垃圾。
中国电子垃圾终端处理仍处于初级、粗放式处理阶段。广东贵屿镇、广东清远龙塘镇、广东南海大沥镇、浙江台州地区、河北黄骅市等,每年处理大批来自国内、外的电子垃圾。通过相关的研究报道得知,主要其模式如下。
第一步,拆解分类,对部件进行功能测试,可继续使用的清洁翻新后进入二手交易市场。
第二步,拆解及提取可回收材料。机壳、镙丝等金属:直接拆解;电线:焚烧获取铜线;线路板:通过加热处理拆解元器件、提取锡等金属,线路板及元器件以酸洗方式,提取金、银等贵金属;塑料:加工成塑料制品原料出售。其它不能回收的材料:当作垃圾扔掉。
这种粗放式处理方式给当地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中国贵屿作为电子垃圾污染的极端个案,在多篇国外研究报告中被提及。
3.3电子垃圾大量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原因
一是发展中国家处理费用低,1t电子垃圾填埋费用美国是500美元,发展中国家约40美元。二是回收工艺复杂,难以做到无害化处理,将危险、有毒物质和责任转嫁国外。电子产品的高技术特性决定了其回收处理的复杂性,目前世界范围缺少成熟的处理技术和正规的处理厂,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法规严苛,电子垃圾无出路,回收商或出口、或非法填埋。2007年美国曾发生大量锂电池非法填埋的事件。三是发展中国家管理法规不完善,容易进行填埋和焚烧处理。对中间商而言,高额利润是其非法倒卖电子垃圾的直接动力。香港是亚洲电子垃圾集散中心,一集装箱废弃的显示器、电视机在香港可卖5000美元,纯赢利约4000美元。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进口电子垃圾现象,主要原因:一是对一些家庭作坊而言,电子垃圾是一种资源,处理电子垃圾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二是相关法规不完善,如禁止电子垃圾填埋、焚烧等法规不完善,电子垃圾可轻易混入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三是群众的环境意识还有待提升,对广大用户而言,淘汰的电子产品不是危险的垃圾,而是一种可以变卖的资源。
4电子垃圾处理现状及应对措施
4.1现状
世界各国进入电子垃圾淘汰的高峰期,中国是电子产品的生产及消费大国,电子垃圾的产生量非常大(见表1)。与此同时,每年有大量电子废物以二手交易名义流入中国,仅韩国每年就有180万台二手电脑出口中国,美国出口亚洲的电子垃圾90%流入中国。电子垃圾进行再处理后,大批无法回收再利用的材料进入了垃圾处理环节。2003年数据显示,全球范围电子垃圾处理残余废料90%填埋。
表1 2005年各国电子垃圾年产生量
处理电子垃圾,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面临几个现实问题。首先,相关的监管法规不完善。新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电子垃圾处理监管体系中未明确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监管地位;从管理现状和技术能力看,电子垃圾不能做到100%回收和资源再利用,处理企业产生的残余废料如何处置,《条例》没有明确,这些残余废料最终可能会进入垃圾处理环节进行填埋或焚烧。第二是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准备还不充分。《条例》中明确各地可建立专门的电子废物处理场,这可以理解为电子垃圾和生活垃圾将分类处置,以填埋或堆存的方式进行集中处理,采取何种技术、如何控制污染,对其的研究及技术准备都很不充分。第三是电子垃圾分类收集体系不健全,当前还有大量电子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和焚烧发电厂,如何控制目前没有好的办法。
 
 
4.2措施
首先,要转变观念,增强对电子垃圾危害的认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电子垃圾处理难题,集中力量,推动电子垃圾回收管理、终端处理技术上一个新的水平。电子垃圾含有700多种物质,大部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即使是发达国家,也没有无害化处理技术,这是环卫管理部门尤其应关注的问题。第二,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法规,严格控制有毒害的电子垃圾(及处理后的残余废料)填埋或焚烧。基于当前电子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不成熟的现状,宁愿像发达国家一样选择堆存待处理,也不要让它轻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三,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电子垃圾处理场建设的相关问题及早研究,提前规划、设计,不断加强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不能让电子垃圾处理仍在低水平循环。第四,继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避免和减少电子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把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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