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环保部通报2016年9月已办结公众举报情况,并表示公众举报问题涉及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异味污染、噪声污染、违法生产等。
环保部称,各地环保部门对公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处以罚款、补办环评手续、现场纠正、取缔关闭等多种措施,及时处理污染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处理情况。其中,陕西省商洛市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排放黑烟及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被举报,当地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生产的行为。
经查,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十里铺街道办事处红土岭村,设计规模日产塑料颗粒1吨,实际日生产塑料颗粒500余公斤,使用原料为废水泥袋、废旧塑料,生产工艺为:粉碎-清洗-加热-成型-产品,厂区有塑料加工设备一套,沉淀池两个。
然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配有简易污染防治设施,无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
根据检查情况,山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随后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其违法建设、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将案件向安监、国土、供电部门进行了函告,要求十里铺街道办事处落实停产措施。
此外,另两件典型案例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废气污染,辽宁省锦州市立强金属有限公司因违法建设均被责令整改,目前处于停产状态。